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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市获“中华诗词之乡”称号
浏览次数:2791作者:发布时间:2015-08-25 18:10

  日前,中华诗词学会正式发文,授予兴宁“中华诗词之乡”称号,田家炳中学获“中华诗教先进单位”称号。

   自2013年梅州向中华诗词学会申报“中华诗词之市”以来,作为创建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,我市按照有关建设诗词之乡的要求,多措并举,精心打造了神光山诗词文化景区、黄槐康乐诗碑林景区,举办了“梅州市第六次百人诗会‘颂神光’”等多种形式的吟唱活动,并结合素质教育、文明创建、节庆活动、弘扬企业文化,推进诗词进学校、进机关、进社区、进企业、进乡村、进景区。

  今年7月,中华诗词学会考察组对我市创建工作进行考察验收时认为,兴宁诗词文化底蕴深厚,基础扎实,人才辈出,诗词进校园深入人心,吟诵、创作诗词蔚然成风,达到了“中华诗词之乡”标准。

  (市广电台:谢海东 刘建欣)